聯(lián)系我們CONTACT US
莆田裕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王經理
電話: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聞中心
秀嶼區(qū)企業(yè)專利注冊的常見問題
作者:莆田裕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2-09-11 08:15:38
隨著經濟發(fā)展,人們物質生活水平逐漸提高,日益豐富,企業(yè)的競爭已由單純的產品生產和服務的競爭,轉向了品牌之間的競爭,商標在企業(yè)發(fā)展中的作用日益利凸現,它是企業(yè)最有價值的資產,它杜絕了市場經濟發(fā)展的單一性,那么莆田商標注冊的功能作用有哪些?
一、商戰(zhàn)中的旗幟戰(zhàn)旗象征著一往無前的精神,沖鋒陷陣的精神動力。戰(zhàn)旗代表著的都是一支部隊的魂,攻占一個陣地后就插上自己的旗子,代表已經被占領,那是榮耀。商標就是企業(yè)的這種精神象征,也是企業(yè)商品、服務所占領領域的最直接的表述。
二、資產中的重頭戲商標的評估價值能增加企業(yè)的總資產額,而且越高價值的品牌越能體現出該商標所發(fā)出的影響力和企業(yè)的經營情況,間接反映出消費者對該商標所表示出了商品的接受程度。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還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三、消費者眼中的識別碼商品在市場上接受社會檢驗和監(jiān)督,參予競爭里,這種市場競爭是商品品種、質量、價格等多種性能指標的競爭,而這些信息則都是通過商標這一橋梁傳遞給消費者的。利用商標宣傳商品、服務,言簡意賅、醒目突出、便于記憶,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以吸引誘發(fā)其“從速購買”的欲望,從而達到創(chuàng)名牌、擴大銷路的效果。打開商品銷路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企業(yè)信譽的載體商標不僅是區(qū)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志,而且是企業(yè)的信譽、競爭力強弱的象征,企業(yè)信譽的具體表現方式就都是商標所標示的商品為消費者帶來的滿足感。商標凝結了所標示商品、服務,及該商品經營者、服務提供者的信譽,商標是商品、服務信譽和與相關的企業(yè)信譽的最好標示。
一、防御性商標的含義
防御性商標是指較為知名的商標所有人在該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以外的其他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若干相同商標,為防止他人在這些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使用相同的商標。原商標為主商標,其余為防御商標。
因此,注冊防御性商標的方式主要有兩個,第一,商標所有人在原注冊商標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外,跨行業(yè)申請注冊若干相同商標;第二,商標所有人為了防范他人在同類別商品(服務)上申請類似商標,在同行業(yè)、同類別內申請注冊和原商標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標。
二、注冊防御性商標的必要性
每一個注冊商標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務上的。根據《莆田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目前所有商品及服務共劃分為45個類別。由于一般企業(yè)只注冊所屬行業(yè)類別的商標,于是某些企業(yè)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類別上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這種行為極有可能引起消費者對商品出處或企業(yè)的混淆,影響知名企業(yè)的正當利益和信譽。
注冊防御商標對一些商標具有獨創(chuàng)性,宣傳廣告投入巨大,力求創(chuàng)立馳名品牌形象的企業(yè)來說,具有實質性的戰(zhàn)略意義。
根據我國《商標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訂版)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很顯然,商標專用權的范圍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從本質上講,商標侵權行為一般僅限于有競爭關系的同一種或類似的商品和服務,在無競爭關系的非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一般不構成侵權。因此,在現實的市場活動中,常常有人有意或無意的利用了這一點,他們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隨意復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商標,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使用或注冊在與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之外的其他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企圖借用知名商標品牌多年苦心經營而形成的影響力“搭便車”,以欺騙公眾,獲取不正當競爭的利益。這種“克隆”商標的現象是當今市場活動中較普遍存在的,它極有可能引起消費者對商品出處或企業(yè)的混淆,嚴重影響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信譽或企業(yè)信譽。
實際上,防御商標注冊戰(zhàn)略是前瞻性思維,需要企業(yè)管理者有長遠發(fā)展目標并且有保護意識的前提做出。至于劃定什么企業(yè)的類別這是不實際的。還是要看自己商標的影響力,并且防御商標注冊肯定越早提出越有利。再次,如果商品服務類別全類進行注冊,多件商標建議企業(yè)成立自己的知識產權部門專員管理或者全權委托代理,不然管理會很麻煩。
商標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想要保護好自己的商標就需要進行莆田商標注冊,注冊完成后當我們遇到侵權時,商標所有權證書將會很好的保護我們的正當權益不被侵害,同時還能幫助社會打擊商標類的侵權形為。商標注冊因為需要審查和公示所以需要的時間比較長,且商標有一個先申請先獲得的規(guī)則,所以企業(yè)或個人如果想要注冊商標,那么就必須要趁早申請,否則等你覺得自己準備好了,很可能你的商標已經被別人注冊過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你就需要重新設計、得新申請商標了。所以商標注冊小編建議大家在申請商標注冊時一定要本著越早越好的原則,如果自己暫時無法進行申請,那么不防找一個可靠的服務公司來幫忙完成,這樣企業(yè)就可以即省心又快速的獲得商標了。商標注冊的速度很重要,所以我們一定要先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如果你準備申請商標或是已經在準備材料了,那么一定要注意一下你的前期工作中是否做好了以下三點,如果沒有那么建議盡快檢查,這樣才可能在后期的商標注冊過程中不會因沒有做好準備而無法進行下去。
理清商標注冊的三個小技巧,輕松保護產權商標注冊的三個小技巧技巧一,申請前必要的工作——商標查詢商標注冊是具有一定風險的,沒有人可以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一次成功,所以我們前期要做好商標查詢工作,這樣可以很好的避免出現做無用工作的情況。因為如果不提前查詢的話,極有可能會與其他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相似,導致商標被駁回。如果商標申請被駁回了還需要做駁回復審,而駁回復又要浪費很多的時間。這樣我們很可能會錯過獲得商標的最佳時機。補:《商標法》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技巧二,商標設計中規(guī)范的使用商標名字和標志商標申請注冊是在商標設計出來之后,所以如果你的商標還沒有設計好,那么是無法進行商標注冊的。商標設計要符合商標法的規(guī)定,禁止使用違反禁用條例和沒有顯著特征的商標,對此商標法做出了下面的相關規(guī)定。
1、《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的:關于國家標志、名稱,軍隊標志,國際組織標志,紅十字、紅新月等標志,帶有民族歧視性、欺騙性的,有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及存在擴大宣傳和產生不良影響的,有關縣級以上地名及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能作為商標。
2、《商標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敘述商品或服務特點的標志、以及缺乏顯著性的標志,也不能申請為商標。
技巧三,組合商標注冊的相關要求商標局在對組合商標進行審查時采取的是分開審查制度,所以組合注冊的商標其審查速度要比單一注冊的商標相對慢很多,這樣就會導致審查效率和成功率降低。所以建議大家在申請組合商標時盡可能的分開申請,因為單一的商檔注冊不僅審查時間相對較快,且互不影響。分開注冊的另一個好處就是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所以企業(yè)或個人如果想要快速的獲得商標注冊證,那么除了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獲得外,一般都是走申請注冊流程的。而商標申請注冊時就必須要注冊被駁回的問題,為了節(jié)省時間盡快拿證,建議我們在商標申請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準備,以避免發(fā)生不必要的意外,影響商標注冊的速度和成功率。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1條第一款和第二款
(1)發(fā)明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以及在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fā)出的發(fā)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的3個月內,可以對發(fā)明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
(2)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可以對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
那么針對實施細則51條第一款和第二款,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問題1:在提交新申請后,主動修改的時機?
問題2:是否允許增加權利要求或者修改權利要求?
問題3:如果允許增加權利要求或者修改權利要求的話,那么對修改的權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針對問題1:在提交新申請后,主動修改的時機?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1條的規(guī)定可知:
①針對發(fā)明專利申請,主動修改的時機有兩個:
發(fā)明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
在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fā)出的發(fā)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的3個月內。
其中,a種情況比較特殊,因為我們提交新申請的時候,為加快審查進度,一般會在請求書中要求實質審查請求,這樣會導致在后續(xù)審查過程中不會單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
這里,我們討論的a中情況指的是,在提交新申請的時候,未提出實質審查的情況(有一些企業(yè)在提交新申請的時候可能不會要求實質審查,而在后期的市場調研過程中,再確定是否需要提出實審以及何時提出實審),則申請人可在自申請日起三年內,隨時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提實質審查請求的同時提交主動修改文件即可。
②針對實用新型或者外觀:
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可以對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針對問題2:是否允許增加權利要求或者修改權利要求?
根據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1.1中記載的“不論申請人對申請文件的修改屬于主動修改還是針對通知書指出的缺陷進行的修改,都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也就是必須符合專利法第33條的規(guī)定。
而審查指南和專利法中沒有明確指出不能增加權利要求或者修改權利要求的規(guī)定。因此,毫無疑義,增加權利要求或者修改權利要求在主動修改中是完全允許的。
針對問題3:如果允許增加權利要求或者修改權利要求的話,那么對修改的權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因為在專利法和審查指南中沒有對主動修改進行明確的說明,以下僅是個人的一些觀點,如果有不對的地方,歡迎大家指正。
根據專利法33條的規(guī)定:申請人可以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是,對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
A、專利法33條只是限制修改超范圍,但是并沒有限制權利要求的重新劃分。
這樣就有一個好處是,發(fā)明人可以提前占上申請日和申請?zhí)枺诤笃谥鲃有薷牡臅r候只要不超范圍就可重新劃分保護權利要求,確定新的保護范圍。
此處注意兩點:第一,與優(yōu)先權區(qū)分;第二,即使重新劃分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也必須在原說明書中有記載。
B、可以增加權利要求的數量,例如,在中國專利中規(guī)定,權利要求超10條的,每超一條增加150元的官費,這時候我們可以將幾條權利要求的內容以并列的形式寫到一條權利要求中,在后期的主動修改時,可以將其拆開。在主動修改期間增加權利要求一般不收費用。
因此,在主動修改期限內,對申請做主動修改,可以增加權利要求或改變保護范圍,只要符合專利法第33條的規(guī)定即可。
上一篇:仙游公司商標變更的注意事項